佛教的人生观、宇宙观的高度概括是‘四法印’,即:诸行无常,有漏皆苦,诸法无我,涅槃寂静。诸行无常的‘行’指一切有为之法,因缘形成的一切事物。有形的色法和无形的心法皆属行法。‘无常’粗分讲,有生就有灭,变化无常;细分讲,任何事物都无一刹那的恒常,在一刹那之间起著生灭的变化。前一刹那的我,已非此一刹那的我。生即是灭,生中包含著灭,生与灭之间,没有刹那的间隔。任何事物若有刹那的不变状态,就意味著「常恒’。‘有漏’的‘漏’指贪嗔痴慢疑等烦恼,烦恼是诸苦之根源。大海行船,就怕船上漏水,漏水的船,若不及时堵塞漏洞,定会沉船。人的烦恼,就是使人下堕之因,下沉苦海之因。凡受烦恼心影响的任何思想行为都结苦果。诸法无我的‘我’,指一切事物的不依因缘的独立自性和实际存在的规定性,任何事物包括自己都是众缘形成之物,并无任何自性(我)实际存在的规定性,所以是诸法无我。‘涅槃’是指生命消除烦恼,脱离业力轮回的自由平静状态,是苦海的彼岸,是世人向往的理想境界。
人身难得,佛法难闻,善恶业报不虚,珍惜难得的人身,皈依三宝,戒恶行善,下世求得人天之身,享人天之乐,——这是下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;虽得人天之乐,也终究无常,要想常乐,就要出离苦海。因此,修德修慧,追求脱苦涅槃,——这是中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;从轮回无穷的生命逻辑中得出一切众生曾经是自己的父母的结论。为报父母之恩,放下自己的享乐,尽心尽力,为众生的利益服务,为最大限度地利乐众生,一心一意追求成佛——这是上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佛教共分大小二乘,小乘的价值观是约束自己诸恶莫作,大乘的价值观是无我无私,奉行诸善,利乐众生。佛教和其他宗教之间的根本差别是,有的宗教信仰上帝,认为上帝是生命和万物的创造者,造物主,人类的拯救者,救世主,一切苦乐靠上帝。佛教认为众生的业力创造世界,也创造自身。世界上没有造物主,生命自己是自己的创造者、拯救者,觉悟要靠三宝的启示,离苦得乐要靠自身努力。(出自《居士学佛100问》)
问:有人问宇宙人生观真理是什么?(慧香)
答:人生是正报身之生命延续,宇宙是报身寄托之土,观是对此存有一种感想。若能知众生为何而来,来作何事,得何结果,有何目的,彻底清楚,有正觉悟,即是宇宙人生观之‘真理’,否则‘观’各有之,‘真理’则未也。(李炳南老居士《佛学问答类编》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