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名称 本会名称为“ 达摩禅文化研究会”,是遵照党的“双百”方针而成立的文化研究机构。
第二章 性质 达摩禅文化研究会是空相寺下设的民间学术研究机构。
第三章 宗旨 研究会从事中国佛教文化、禅文化及达摩文化的研究、整理、挖掘、交流,推动中国佛教文化及禅文化研究事业的发展,更好地美化人生,服务社会,利乐有情。
第四章 任务 1、组织和推动中国佛教文化的研究,特别重视禅宗、中原地区佛教文化、达摩文化和禅文化及艺术的研究; 2、举办各种类型的佛教文化、达摩文化和禅文化研讨会及笔会,并组织与此有关的国内外学术、文化交流、展示活动。 3、面向社会,举办佛教文化和禅文化培训,普及达摩禅文化及艺术; 4、编辑出版有关达摩禅文化的书刊; 5、承接摄制佛教及达摩禅文化类型的图片图象资料及专题片; 6、培训佛教文化的工作人员。 7、成员的书画作品,理论著作等,本院积极帮助编辑、出版、展销
第五章 组织机构 1、本会设正副会长、正副秘书长、常务理事若干人; 2、 采取民主和协商相结合的办法,产生理事会,再从理事会中选举成立常务理事会,常务理事会负责组织本会各项活动,处理本会日常事务; 3、 空相寺方丈释永信大和尚为达摩禅文化研究会创办人,并兼任会长,空相寺监院延慈法师为常务副会长; 4、 常务副会长主持研究会的日常工作,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研究岗位并聘请专职的研究人员、工作人员; 5、 本会将聘请海内外著名禅文化研究专家和禅画家为名誉会长和顾问,随时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语和建议。
第六章 会 员 (一) 入会条件和手续:凡赞同本会章程,热心达摩禅文化创作和研究工作,并向本会提出申请者,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后,即为本会会员。 (二)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;在本出版物上优先发表作品;参加本会组织的年会和各种学术文化活动,监督本会工作,并提出批评、建议,使本会成为高层次的文化艺术机构。 (三) 会员事务。 1、 习党的有关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; 2、 执行本会工作和活动; 3、 搞好达摩禅文化创作,积极投稿; 4、 按时缴纳会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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